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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互融云网贷系统小编了解,近年来,随着各项监管政策落地实施,网贷行业实现了从野蛮生长到合规化发展的跨越。“北上深”作为网贷行业的重镇,这些地方监管部门的一举一动都会牵动数千家网贷平台的敏感神经。
7月3日,深圳金融办在官网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至此,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均推出了各自的网贷平台备案要求。
互融员网贷系统小编注意到,与此前《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样,深圳的意见稿也提出了存管银行属地化的要求,且对备案登记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更加细致从严的要求。
深圳的意见稿中明确要求,网贷机构要申请备案登记,需要满足的银行存管条件为:
与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设有分行以上(含)级别机构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同时该意见稿还规定,网贷机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络借贷资金专用账户)应当开设在商业银行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的分支机构。
对于资金管理属地化的要求,深圳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深圳商报》采访时指出,由于部分网贷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贷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在外地的商业银行,在对企业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有机构借故不配合提供全部业务数据和银行流水的情况。且涉及异地辖区监管权限,难以追查资金流向,导致检查受阻。同时他表示,跨地区追查资金流向也将带来极高的监管成本。
据互融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深圳地区已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的网贷平台有62家。其中,上线华兴银行资金存管的平台有38家,江西银行8家,浙商银行5家,厦门银行3家,广发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各2家,南粤银行、渤海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各1家。根据各银行分支机构查询结果显示,江西银行、厦门银行、上海华瑞银行目前均未在深圳设立分行。
银行存管属地化的要求对于深圳的银行来说是个利好,已有存管业务的深圳属地银行业务量可能激增。但对于网贷平台来说,则可能出现银行存管供不应求的情况,平台与银行的议价可能提高,技术排队的时间会延长,“对于系统还未正式上线的平台来说,改起来不会太麻烦。而对于存管已经上线的平台来说,存管银行的更改会造成用户体验下降。”
除了强化资金属地化监管,深圳意见稿还提出,网贷机构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设备及系统数据原则上应当存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数据管理部门应当设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并且能够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供业务系统数据的技术接口。
目前部分网贷平台采用“两地三中心”((即生产数据中心、同城灾备中心、异地灾备中心)模式,可能存在市辖区之外的异地灾备中心,同时,平台使用阿里云、腾讯云等云计算服务,也可能会涉及异地的数据存放和管理。而在这些方面,监管规定并没有做出明确禁止,需要看进一步监管动作或解释。
备案过程更有章可循
“这次的意见稿很细致,让我们有章可循。备案的准备手续、步骤和时间很明晰。”深圳意见稿明确了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程序:首先由网贷机构向注册地所在区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区政府负责核查材料真实性,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报送市金融办。
对比上海,深圳意见稿中关于网贷机构退出的要求也更加细化。上海规定,网贷机构计划终止业务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市金融办;深圳则将时间延长到30个工作日,要求拟终止业务的网贷机构向所在区政府提交备案注销资料,由区政府督促机构妥善处理好存量业务并完成风险处置后、报市金融办办理备案注销。同时,深圳意见稿还明确了网贷机构终止业务需提交的八项资料。
此外,深圳意见稿首次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将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经营场所面积应当不小于100平方米。
据深圳金融办前期排查统计,注册地在深圳市而实际经营地在其他省市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占总数10%。“部分机构由于资产端和资金端平台的分离,加之当前地方之间金融风险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缺失,对于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容易形成风险跨区域蔓延传递。”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由于不少涉嫌非法集资的机构正是利用藏身居民楼逃避打击,注册地不得为居住用地的规定有利于防范风险。
互融云网贷系统小编还了解到,为了防止不懂金融行业的高管把公司经营方向和合规状况“带跑偏”,深圳金融办还要求,P2P网贷公司需具备从事金融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